商務部發布了《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制定程序規定(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7號,以下簡稱《規定》),對電商平臺交易規則的制定和報備程序進行了詳細的說明。這意味著,經歷了十多年草莽發展之后,電商行業將逐漸進入有規可依的新時代。據悉,此規定將于2015年4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根據《規定》,商務部負責建設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備案系統,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備案等日常管理。
網購平臺的第三方經營者制定、修改、實施交易細則,必須按照《規定》公示并備案,且應當提前七日以上在網站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征求意見,并應采取合理措施確保交易規則的利益相關方及時、充分知曉并表達意見,通過合理方式公開收到的意見及答復處理意見,并在交易規則實施前七日在網站醒目位置進行公開。
商務部主管部門將免費提供已備案交易規則的公開查詢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向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舉報違反《規定》的交易規則。
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未按《規定》制定、修改、實施交易規則的,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并向社會公布。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制定、修改、實施交易規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