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加強和規范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完善運輸物流行業違法失信懲戒的聯動機制,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據了解,《意見》指出,醉酒駕駛機動車、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都將被列入“黑名單”,個人信息與事由將被公示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由“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眾發布。
同時,《意見》還規定,在快遞領域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以及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行為,都將被視為侵犯個人信息安全,失信主體將被拉入“黑名單”。
在“黑名單”退出程序方面,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的有效期原則上為1年。此外,《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認定標準的相關法律依據》也被同步發布。
附件:
1. 《關于加強和規范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2. 《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認定標準的相關法律依據》
